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贵州鹏佳置业有限公司青龙码头酒店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开地字〔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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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出让贵州鹏佳置业有限公司青龙码头酒店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开地字〔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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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地字〔2019〕12号




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出让贵州鹏佳置业有限公司青龙码头酒店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已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将位于开阳县禾丰乡马头村0.4622公顷国有建设用地作为贵州鹏佳置业有限公司青龙码头酒店停车场项目建设用地。请你局按照有关规定,做好项目建设用地审批、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




2019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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