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20〕282号)、《开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开扶领办复〔2021〕1号)和《关于下达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的通知》(开财农〔2021〕1号)文件精神,批复下达云开街道:
1.石头村肉牛养殖13头、生猪养殖98头、养鸡600只,覆盖贫困户30户,资金17.5万元。
2.温泉村肉牛养殖6头、生猪养殖64头、新建厨房6平方米、房屋盖瓦1套、修建水池2立方米,5万元小额信贷第四季度贴息,覆盖贫困户20户,资金10.534979万元。
其中本批次完成1.石头村生猪养殖31头、养鸡100只,覆盖贫困户11户,资金3.3万元。
3.温泉村肉牛养殖1头、生猪养殖2头、新建厨房6平方米、修建水池2立方米,覆盖贫困户3户,资金0.98万元。
根据《云开街道2021年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扶贫发展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要求,项目均按规定完成,现就项目验收及完成情况予以公告,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公告时间:10天(2021年5月27日—6月5日)
公告单位: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
地 址:开阳县开洲大道246号
监督举报电话:0851-87251012、12317
开阳县云开街道办事处
2021年7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