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3460498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2〕86号 | 发布时间: | 2022-07-28 10:33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硒城、云开、紫兴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
《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8日
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
监测评价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65号)及《省自然资源厅 省林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贵州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362号)和《贵阳市贵安新区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确保顺利开展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在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体系框架下,依据《国土空间调查监测、规划和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以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开展年度林草湿调查监测,掌握开阳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现状和变化情况,科学评价森林、草原、湿地资源质量和生态状况,同步支撑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为科学开展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监督管理、林长制督查考核、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生态文明建设等提供支撑,为切实履行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服务保障,为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目标评价考核提供科学依据。
二、主要任务
(一)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开阳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样地调查监测。分级设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样地,开展林草湿样地外业调查监测工作。通过样地判读、样地测设、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储量、矢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质量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数据库建设与汇交共享。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林草湿“一张图”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同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共享应用,将调查监测数据库纳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五)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辖区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区域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六)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确保林业“一张图”数据库的主要因子与国土变更数据库保持一致。对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应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通过省级核查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三、进度安排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2年6月10日—6月30日)
1.组建工作专班,成立调查监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调查监测队伍,编制工作方案。
2.收集最新高清遥感影像、国土“三调”数据及2021年国土变更调查成果等相关资料。
3.参加技术培训,准备相关调查监测仪器设备、工具材料准备等。
(二)调查监测阶段(2022年6月30日—9月25日)
1.完成2022年林草湿图斑监测并完善上年度草地基况监测图斑因子、森林督查监测图斑外业核实、灌木林地演替为乔木林地图斑的实地核实,补充调查相关属性,并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进行实地举证;
2.完成林草湿样地的调查监测工作;
3.开展国土变更调查与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衔接,对实地举证地类现状与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不一致图斑,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更新;
4.同步开展县级自检、市级指导性检查、省级外业抽查,并
根据省级和国家级质量检查情况,按要求进行整改。
(三)数据验收阶段(2022年9月30日—10月31日)
10月底以前,建立县级林草湿成果数据库,编制县级成果报告,通过省级验收。
四、成果内容
包括数据库、实地举证成果、统计表、图件、成果报告等。
(一)数据库。包括林草湿图斑监测数据库、林草湿样地(样方)调查数据库、林草湿调查监测基础支撑数据库。
(二)实地举证成果。在外业调查时,通过现地验证形成的实地举证成果(变化图斑相关数据同步上传“国土调查云”平台进行审核)。
(三)统计表。包括林草湿资源统计表、生态评价统计表、重点区域统计表。
(四)图件。包括资源现状图、专题分析图、生态评价图。
(五)报告。包括林草湿调查监测及生态状况年度报告及主要结果。
五、工作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本次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根据国家、省、市的任务部署和工作要求,特组建县级工作专班,成立开阳县森林、草原、湿地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推进开阳县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解决调查监测中的重点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开阳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开阳县林草湿调查监测的技术及日常调度工作,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工作推进情况按时上报市级工作专班,做好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监测工作过程监督管控及质量把关。县自然资源局抽派熟悉业务的同志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调查监测调度、指导等日常工作。其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名单附后。
(二)加强沟通协调。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涉及业务广、部门多,时间紧。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和协调,密切配合,调动涉及部门技术力量,充分发挥整体效能,全面做好林草湿数据与三调数据对接融合和林草湿资源管理“一张图”的更新、公益林优化和样地监测等各项工作,确保林草湿资源数据与国土“三调”数据充分衔接,融合工作顺利推进。
(三)加强质量管理。严格按照《2022年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技术方案》和《全国林草湿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试行)》的相关技术开展工作,确保成果数据库、统计表和报告符合要求。充分梳理森林督查、林草湿地监测、公益林监测之间的关系,参与数据融合的技术人员要跟踪督促数据融合质量,科(室)技术骨干积极参与数据融合质量审查,确保我县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质量。
(四)加强数据管理。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和相关数据保密要求,认真做好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数据的安全保密工作,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密制度,确保成果数据安全。加强外业调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潜在危险,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和数据安全。工作使用的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台式机及磁介质一律严禁上网,避免数据损毁、遗失、泄密等。
(五)按时上报成果数据。根据省、市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要求及时间节点,积极组织并推进相关工作,按时报送成果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六)安全保障。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疫情防控和信息安全保密等相关法规规定,遵守《森林、草原、湿地野
外调查监测安全手册》规定,按项目制定安全生产及预防事故预案,分级、分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失密、泄密事件。
开阳县2022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评价工作
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一、领导小组
组长:王兴文县委常委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强磊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新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员:戴先念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张海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杨朝中县自然资源局机关党委书记
吴洪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夏林玲县水务局副局长
王再全双永国有林场场长
陈龙杠寨国有林场场长
各乡(镇、街道办)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定期调度工作进度。负责准备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困难需召开的会议资料,统筹和组织向领导小组和市级专班报送工作动态。
二、部门职责: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牵头开展林草监测评价工作,组织外业图斑核实举证,对数据进行审核检查,按时报送成果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县农业局:配合开展林草监测评价工作,提供林草监测评价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资料。
县水务局:配合开展林草监测评价工作,提供林草监测评价工作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及资料。
各乡(镇、 街道办):组织林业站精干人员参与林草监测评价工作,负责提供开展林草监测评价工作涉及的相关数据和印证资料。
三、工作专班
为了促进该项工作顺利开展和切实落到实处,领导小组下设外业核实、内业审查两个工作专班,负责开展具体调查审核工作。
(一)外业核实组
组 长:赵正禄
成 员:吴国辉 谌 春 涂 龙 孙志强
职 责:负责组织外业图斑核实举证及调查整改等有关工作
(二)内业审查组
组 长:潘平晓
成 员:蒲 榕 蒋文强 姚克忠 钟 呈
职 责:对数据库进行审核检查,严把质量关,收集整理相关数据和印证材料,按时报送成果数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解读:《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 监测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