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 监测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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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 监测工作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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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案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林草碳汇等监测工作(以下统称“林草生态综合监测”)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基之举,是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林长制督查考核、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及“双碳”战略实施的有力支撑。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常态化开展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的通知》(办资字〔2022〕96 号)、《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 2022 年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黔自然资函〔2022〕256 号)文件精神,制定了该工作方案。

二、方案达到的目的任务是什么?

答:在开展年度地理国情监测和常规监测的同时,充分利用省级遥感影像统筹项目,拓宽监测影像获取渠道,组织技术力量,充分运用遥感影像自动解析技术,全面提升省级监测效率和监测频次。开展重点区域和重要地类变化情况动态监测,强化监测成果应用,为耕地保护、督察执法、空间规划、生态修复等业务管理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预警信息,促进自然资源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方案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是什么?

答:采取的具体管理措施分为六个方面:

一是进行图斑监测。以2021年度开阳县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为底图,对接林地、草地、湿地相关成果,形成本年度的调查监测本底。开展图斑监测,包括图斑遥感判读、验证核实、数据更新,获取森林、草原、湿地种类、数量、分布现状及其变化数据。

二是样地调查监测。分级设置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样地,开展林草湿样地外业调查监测工作。通过样地判读、样地测色、因子调查、样地所在图斑核实等,获取森林、草原、湿地资源储量、矢量、结构及其变化数据。

三是质量管控。落实《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质量管理导则》,按照质量管理要求,明确质量责任主体,开展分阶段、分层级质量检查,前一阶段调查监测结果检查合格后方可开展下一阶段工作,实现全程质量控制。

四是数据库建设与汇交共享。在完善林地、草地、湿地图斑监测和样地调查数据采集、处理、分析工具软件管理平台的基础上,建立林草湿“一张图”专项调查监测数据库。同时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做好专项调查监测数据成果的共享应用,将调查监测数据库纳入林草生态网络感知系统、自然资源三维立体时空数据库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五是统计分析。开展统计分析,产出森林、草原、湿地现状、动态和评价数据,统计计算辖区森林面积、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等总量数据,以及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质量、结构、生态状况等方面的指标数据。编制区域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

六是做好与国土变更调查工作协同衔接。在林草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实地现状相对上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结果发生变化的,要及时纳入当年国土变更调查,确保林业“一张图”数据库的主要因子与国土变更数据库保持一致。对林草湿地调查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变化图斑,应利用“国土调查云”平台开展实地举证,通过省级核查后,纳入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在林草湿调查监测工作中,要对此类图斑的相关属性信息进行记录,在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后,及时将相关属性信息关联到对应图斑上,纳入当年林草湿调查监测成果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原文: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开阳县2022年森林、草原、湿地调查 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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