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3-287917 | 成文日期: | 2022-10-30 |
文 号: | 开府办函〔2022〕112号 | 发布时间: | 2022-10-30 17:58 |
发布机构: |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0日
开阳县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动《开阳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落地落实,着力破解群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不高、干湿投放设点设桶不到位、各级责任未压实、湿垃圾快收快运体系不完善等难题,从2022年10月27日起在全县集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百日攻坚”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攻坚时间
2022年10月27日——2023年1月31日
二、攻坚目标
——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2022年11月8日前,实现县城区53个小区分类投放设施全覆盖。其中,126栋10层及以上高层楼栋(影响消防设施除外)完成各楼层干湿分类投放设施设置,262栋9层及以下低层楼栋完成单元干湿分类投放设施设置。巩固提升现有53个小区的74个二次分类收运点,合理划分二次分类收运点覆盖范围;合理划分范围、布局建设111个散居网格的二次分类收运点,实现“四分类出小区(网格)”全覆盖。
——湿垃圾快收快运全覆盖。2022年11月30日前,实现县城居民小区湿垃圾快收快运全覆盖,湿垃圾分类收集量占生活垃圾清运量的比例达20%且全量分类处置。
——宣传发动全覆盖。2022年11月9日﹣11月30日,实现居民小区、公共机构、公共区域、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100%全覆盖,群众知晓率达100%,10层及以上高层楼栋居民参与率达90%以上,9层及以下低层楼栋居民参与率达50%以上。
——项目建设全面推进。2022年11月30日前,实现开阳焚烧发电项目开工建设。2022年12月30日前,开阳硒城分类分拣中心建成。
三、重点任务
(一)打好分类设施设置攻坚战
1.合理设置干湿分类投放容器。一是10层及以上高层楼栋每层设置1组2个干湿分类投放设施,合理设置干湿分类收集容器点位。在消防通道设置干湿分类投放容器的,确保消防通道净宽度不小于1.1m;不能满足消防安全通道的电梯楼栋,可选择在电梯间、楼栋口就近设置干湿垃圾投放容器。根据每层户数(人数)垃圾预测量或日常垃圾实际产生量确定容器大小,投放容器须有盖子和脚踏开关,分类收集设施完备、标识规范,湿垃圾容器密闭。二是对无法满足消防安全通道或居民已养成在单元门口投放垃圾习惯的9层及以下低层楼栋,在每个楼栋单元门口就近区域设置干湿垃圾投放容器,容器大小根据每栋户数(人数)垃圾预测量或日常垃圾实际产生量确定。能满足消防安全通道或居民已养成在楼层内投放垃圾习惯的,可在各楼层设置1组2个干湿投放容器,设置后消防通道净宽度不小于1.1m。对散居网格,根据居民已养成的投放习惯,在二次分类收运点设置干湿垃圾投放容器和分类容器,容器大小根据覆盖区域(人数)垃圾预测量或日常垃圾实际产生量确定。所有设置干湿投放容器的点,严禁影响居民正常通行。
2.合理设置二次分类收运点。坚持易于收集、利于分拣、便于运输,优化设置二次分类收运点,规范设置可回收物、其他垃圾、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二次分类收集点的分类投放收集容器须与区域生活垃圾产生量、垃圾种类、收运频率相适应,必须保持干净整洁、方便实用,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并张贴投放指引、责任公示和投放指南。对产生的煤灰,在二次分类收运点附近配套设置铁制有盖收集容器进行收集。2022年10月31日前,由街道办、社区、物业共同建立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制定“四类垃圾”收运规范。建立收运单位日常监管制度,对未严格按照标准分类的单位不予收运。2022年10月31日前,由街道办、社区与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完善二次分类收集点布局建设,确保11月8日前完成140个点的建设。
(二)打好湿垃圾快收快运攻坚战
3.定时投。居民每日分两个时段投放湿垃圾,上午9:00前、晚上20:00后,按照“去除包装——沥出水分装进透明袋——活结扎紧——投放”流程,将湿垃圾投入绿色湿垃圾桶。
4.定点收集。居民小区原则上每300人配置1名保洁员,由保洁员负责,根据投放时段每日分早、晚两次将楼层内、楼栋口、院落里的湿垃圾进行点对点收集,居民投放的湿垃圾在1小时内收集完毕。满足转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小区,快速将湿垃圾从投放点直收至上车点,做到湿垃圾不破袋、不二次分类;不满足转运车辆通行条件的小区,快速将湿垃圾从投放点收至二次分类点暂存。
5.定人运。湿垃圾收运企业固定收运驾驶员,加强规范操作培训,熟练掌握负责区域的收运时段和流程。
6.定车运。湿垃圾收运企业固定收运车辆,确保收运车辆密闭、车身清洁、车况良好。
7.定线运。湿垃圾收运企业按照“就近、合理、节时”原则,系统优化布局运输路线图,清晰划定收运专线,确保快速将湿垃圾转运出小区。
8.定范围运。湿垃圾收运企业根据小区大小、垃圾产生量、车辆收运能力,科学划分收运范围,确保湿垃圾快速运出小区。
(三)打好宣传发动攻坚战
9.户外宣传。以“家中干湿分离、出门干湿投、四分出小区”为宣传重点,全面运用报刊、网络、客户端、微信、抖音、视频、广告等全媒体手段,每日“线上+线下”同步开展立体式全面宣传动员;在建成区大型 LED 屏、户外广告(含地下空间)、高杆广告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率不少于30%;在出租车、公交车、地铁车厢显示屏、宣传栏、广告栏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不少于30%;在各级机关单位、公园、广场、快铁站、客车站等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每栋楼宇出入口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广告;移动、联通、电信每月向手机用户发送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政策、方法、口诀等信息。
10.媒体宣传。通过县级各类媒体、各类商业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小区宣传栏等,统一开设“生活垃圾分类”专题专栏,每周宣传报道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法规、目的意义、相关举措、推进情况、成效经验等,树立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2022年11月30日前,举办生活垃圾分类新闻发布会,让参与生活垃圾分类蔚然成风。
11.单位管理职工。在全县77家机关事业单位、61所中小学校、25家医疗机构全面开展单位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发放一份倡议书、签订一份承诺书、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主题党日“三个一”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日常管理制度,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宣传100%全覆盖。持续教育干部职工带头留在单位并教育引导家庭成员在家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
12.社区管居民。社区党组织积极推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居委会、业委会(自管会)、物业企业“三方共议”,组织社区党员骨干、热心市民、志愿者、物管人员,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队伍。设置分类广播宣传员,在全县居民小区设置宣传阵地,每日开展入户宣传,每周组织宣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坝坝会”和开展“敲门行动”,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至少1次到户到人的全覆盖宣传,共商共议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日常管理制度,实现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100%全覆盖,10层及以上高层楼栋居民参与率90%以上、9层及以下楼栋居民参与率50%以上。
13.学校管学生。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学计划,2022年11月9日起,每月定期组织学生参加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激发中小学生群体的积极性,提高参与率。
14.物业管理保洁。组织全县26家物业管理企业、4个承担物业服务的业委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每月定期开展物业管理人员、保洁人员分类培训,明确保洁人员分类职责,指导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行为。没有物业企业、业委会(自管会)的小区,由社区党组织负责发动居民组建业委会或自管会进行管理;对短时间不能组建的,由社区居委会代为管理。
15.部门管行业。2022年11月9日起,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各自管理的单位或经营户,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不少于1次;11月30日前,实现经营场所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全覆盖。
(四)打好项目建设攻坚战
16.建成投用分拣中心。全力推进硒城分类分拣中心基础工程及主体结构施工,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2022年12月30日前建成投运。
17.动工建设焚烧发电项目。加快推进开阳县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强化土地、征拆、水电路讯等要素配套,专班推进各项工作,确保2022年11月30日前开工建设。
四、工作步骤
从2022年10月27日起,攻坚任务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设置分类设施阶段(2022年11月8日前)。各街道(乡镇)、社区坚定不移全面按要求铺开干湿投放点和二次分类点的科学规范设点设桶工作,方便居民干湿投放,易于湿垃圾快速收集,利于环卫企业快速收运。
(二)全面宣传发动阶段(2022年11月9日﹣11月30日)。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全面发起宣传动员,从媒体面、社会面铺天盖地造声势。各街道(乡镇)、社区党组织要强化作用发挥,灵活创新、丰富多样地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引导,做到面对面、心贴心,努力营造群众理解、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
(三)全面检查验收阶段(2022年12月1日﹣12月31日)。县指挥部督查考核组、各行业部门、各街道(乡镇)要建强督办考核队伍,对照目标任务清单,采取交叉检查、现场核实、第三方评估等方式逐类逐项开展全面检查验收,运用督查通报、排名公布、执法惩戒、提请问责等手段,压紧压实街道、社区、企业、业委会(自管会)等各方责任,全程跟踪各项目标任务。
(四)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月1日﹣2023年1月31日)。全县各级各部门对攻坚行动取得的成效、经验做法进行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建立常态长效工作机制。采取通报、公示、媒体宣传等方式,选树一批进步大、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和一批责任不落实、工作推进不力的负面典型。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在县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成立以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指挥长的县级指挥部,高位统筹实施。指挥长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日调度,重大问题及时提请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研究解决。各街道要参照成立指挥所,各社区要成立攻坚指挥站,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周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分管负责同志每日至少专题调度一次,及时研究解决问题。
(二)压实各方责任。压实部门、街道(乡镇)、社区、物业、有关企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责任,制定责任清单,明确各方攻坚内容。将各方履职情况作为攻坚期间专项督查的必查内容。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下发整改令、督办令、问责令。综合运用“黑名单”、媒体曝光等方式,倒逼物业、有关企业落实责任。定期在媒体上公布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滞后的责任主体,责令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会议上作检讨发言。攻坚期间的督查考核结果纳入各单位年度综合考核。
(三)健全考核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县级督查重要内容,制定专项督查考核工作方案,从即日起由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督办督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每日联合开展常态化专项督查。综合运用实地督查、暗访暗查、媒体曝光等方式,督促解决一批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销号管理,并定期“回头看”。
(四)严肃追责问责。严查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结合作风整肃,对在工作中敷衍塞责、作风漂浮、履职不力,导致未完成攻坚目标任务的单位和个人,由县指挥部按程序提请问责。
附件:开阳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责任清单
附件
开阳县“百日攻坚”行动方案责任清单
1.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府办、县政协办: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负责所在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定期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县政府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筹负责77家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的检查考核;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
2.县纪委监委: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署的落实情况。
3.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督促指导各级党组织在垃圾分类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健全完善县、街道(乡镇)、社区三级党组织联动机制,组织党员示范带头进社区(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各级党组织党建联席会议议题,县级、街道、社区每月召开1次联动会议。
4.县委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协调、指导做好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引导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建设,督促各级各部门每月定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活动。
5.县直属机关工委: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县直机关文明创建内容,组织发动党员干部带头参与,督促县直机关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活动。
6.县委督办督查局: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重要工作、重点项目、重大问题等的督办督查,每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督查考核工作。
7.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建立县、街道两级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全县二次分类点、分类分拣中心(站)、生活垃圾焚烧项目等建设;每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查考核工作。
8.县商促局:指导监督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加强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的管理,推进回收网络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对接。指导督促商超、农贸市场、批发零售、餐饮、加油站、家政(含月子中心、家庭护理、托幼)、电子商务等单位和行业管理的小门面(小卖部、小商铺),每月至少开展1次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培训,督促相关单位和商户按标准配置生活垃圾投放设施和二次分类收运设施。
9.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牵头指导、规范全县有害垃圾收运处理工作;负责生活垃圾集中转运设施、终端处理设施等场所的污染物排放监测,以及有害垃圾贮存、运输、处理过程中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10.县发改局:统筹落实塑料污染治理相关工作;指导、支持生活垃圾分类相关项目审批。
11.县教育局:指导、检查全县教育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纳入教育体系,加强对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和监督管理,督促学校开展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宣传教育活动,每个学校每月至少开展1次“小手拉大手”活动。
12.县住建局:督促物业公司履行垃圾分类责任,督促物业企业设置干湿分类投放点;督促物业企业每月至少开展2次垃圾分类宣传培训活动。指导督促建筑工地、房开、燃气、建筑等行业领域和房屋中介机构、房屋维修维护、装修公司等企业或经营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3.县公安局:指导督促全县非星级宾馆、非星级酒店减少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并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宣传工作;优先办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通行手续。
14.县民政局:指导居委会、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好养老院、福利院、社会组织等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5.县财政局: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和生活垃圾分类奖补经费。
16.县自然资源局:指导全县垃圾终端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布局,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用地。
17.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导督促各行业开展光盘行动,推动湿垃圾减量,督促监管行业开展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工作。指导监督行业管理的企业设置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容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督促食品、药品、冷链、食品加工小作坊等企业或经营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8.县文旅局: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纳入旅游示范区创建考核指标和星级饭店评定标准;指导督促全县星级宾馆、酒店减少一次性生活用品使用并做好垃圾分类设施设置、宣传工作;指导督促全县A级以上景区利用宣传媒介、场所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公益宣传。指导督促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等行业领域和星级民宿、星级农家乐、公共健身场所、密室逃脱等企业或经营户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19.县卫健局:牵头做好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制定医疗卫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监督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0.县交通局:指导督促全县城市公共交通、客货运场站、停车场、码头、出租车、网约车、车辆维修维护等企业或经营户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21.县工信局:指导督促工业、数据信息、科技、网络通信、电力等行业领域企业和工业小作坊开展垃圾分类相关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
22.团县委: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团员青年带头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发动全县青少年群体,采用征文、绘画等生动活泼的形式,开展青少年生活垃圾分类主题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
23.县妇联:发动广大妇女组建生活垃圾分类巾帼志愿服务队伍,每月开展不少于2场垃圾分类“巾帼志愿者”活动。
24.县科协: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每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宣传不少于2次。
25.街道(乡镇):统筹落实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辖区干湿分类投放点建设;监督垃圾运输企业落实垃圾分类运输责任,每月定期组织辖区各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工作。
26.社区: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入户宣传、督导、引导等工作;建立居委会、物业、业委会、居民代表民主协商制度,每月定期召开“坝坝会”,开展“敲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