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答:为规范我县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起草的过程是什么?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贵安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4〕41号)要求,草拟了《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县住建局、县发改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部门及各乡(镇、街道)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最终形成《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三、《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答:(一)明确了建筑垃圾源头治理方式和部门职责;(二)建立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和明确了部门职责;(三)明确了建筑垃圾运输管理和部门职责;(四)明确了建筑垃圾利用处置方式;(五)明确了建筑垃圾监管执法内容和方式
四、《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工作预期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推进源头减量,就地就近利用和分类收集贮存;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运输核准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处置、运输违法行为;推进建筑垃圾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拓展综合利用渠道,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五、《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印发该文件的意义是什么?
答:《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制定,明确了建筑垃圾的监督管理内容,厘清部门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我县城镇建筑垃圾管理,提高建筑垃圾治理水平。
六、专业词语注解
1、建筑垃圾定义:指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的总称。包括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不包括经检验、鉴定为危险废物的建筑垃圾。
2、建筑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包括工程渣土、工程泥浆、工程垃圾、拆除垃圾和装修垃圾等。
工程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基础开挖过程中产生的弃土。
工程泥浆:钻孔桩基施工、地下连续墙施工、泥水盾构施工、水平定向钻及泥水顶管等施工产生的泥浆。
盾构渣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地铁、隧道工程施工中采用盾构施工工艺所产生的弃土。
工程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拆除垃圾: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弃料。
装修垃圾: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
3、建筑垃圾处理及利用优先次序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资源化利用;堆填;填埋处置。
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填埋处置。
4、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当地建筑垃圾直接利用、回填利用、回收利用、资源化利用等汇总利用体积量,占同期建筑垃圾总排放产生体积量的百分比,包括复耕复垦、低洼填平、场地填平、堆坡造景、矿坑治理、山体修复等领域。
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根据《建筑垃圾处理技术标准》( CJJ / T 134-2019),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包括土类建筑垃圾用作制砖和道路工程等用原料;废旧混凝土、碎砖瓦等作为再生建材用原料;废沥青作为再生沥青原料;废金属、木材、塑料、纸张、玻璃、橡胶等作为原料直接或再生利用。
6、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厂:指对建筑垃圾中可利用的成分进行再加工,制成原料、骨料、砌块等建筑材料的设施。
7、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指该城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占建筑垃圾产生量的比值。计算方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量÷建筑垃圾产生量(估算)x100%。
原文:开府办函〔2024〕28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城镇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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