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管理使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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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管理使用检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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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关镇、冯三镇、龙岗镇、永温镇、双流镇、花梨镇、米坪乡、高寨乡、毛云乡、南江乡、禾丰乡、南龙乡、宅吉乡人民政府:

根据《贵州省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黔委厅字〔2020〕1号)《贵州省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黔财农〔2020〕4号)《省民宗委关于开展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自查清查的通知》《开阳县脱贫攻坚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开委办字〔2020〕1号)《开阳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实施脱贫攻坚十三项目清查行动工作方案》(开委办字〔2020〕11号)《开阳县脱贫攻坚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挂牌督战工作方案》(开财通〔2020〕17号)以及《开阳县2019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精神,为有效规范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管理使用,确保2020年按时打赢脱贫攻坚战,我局将组织开展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管理使用专项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管理使用情况

1.资金是否按制度要求进行公示公告、公示公告资料是否完整;

2.扶贫资金是否瞄准建档立卡贫困户;

3.扶贫资金项目实施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情况,包括带动贫困户增收及对贫困村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情况;

4.扶贫资金使用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情况;是否存在多头申报、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等问题;

5.扶贫资金报账是否严格执行报账管理规定及手续的完整性;

6.属于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范围的是否严格执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7.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否履行项目资产管理责任移交程序。

(二)2017——2019年扶贫资金入股市场经营主体的项目资金使用及分红情况

(三)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专项治理发现问题及以前年度各级各类对我县扶贫资金(少数民族发展)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四)对照2019年度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发现的项目实施管理问题——资金使用不规范情况

二、检查时间

2020年4月9日至4月12日

三、组织保障

为保证检查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检查小组对各项目乡镇进行检查。

组 长:莫成国

副组长:蒙化英  李东华

成 员:刘 江   罗莉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确保工作成效。各乡(镇)要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抓好少数民族发展资金管理使用合规合法。

(二)规范检查,及时整改。各乡(镇)要按检查要求向检查组全面真实提供被检查单位指标下达文件、资金管理文件、有关资金台账拨款信息、项目管理资料、整改台账等相关资料;同时根据检查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规定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并上报整改落实情况报告。

(三)依法依规,严守纪律规矩。检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规定,遵守工作纪律,保守检查秘密。

附件: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表(2017—2019)

2020年4月8日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表(2017—2019).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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