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督促学校(园)加强管理、提高质量,推动教育教学管理水平提升,全面落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教育质量意见的通知》(黔教基发﹝2011﹞335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实施<贵阳市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试行)的通知》(筑教发〔2011〕53号)、《贵阳市教育局关于防止和纠正幼儿园“小学化”现象“五个确保 七个严禁”的通知》(筑教基发﹝2013﹞21号)等精神,根据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和全县教育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县教育局与各中小学、幼儿园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经研究,县政府教育督导室 县教育局决定对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进行过程督导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导和考核时间
2020年6月—2020年11月
二、督导和考核对象
全县各级各类公办学校
三、督导和考核内容
学校(园)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和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学校(园)管理者执行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情况、学校(园)教师执行教育教学工作基本要求情况、学校(园)规范执行课程计划情况、教师课堂教育教学效益情况等,具体内容为:
中小学考核七个方面内容,各项内容及分值:校长(或分管校长)教育教学工作(40分)、教务主任工作(40分)、思政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50分)、班主任工作(40分)、教师教学工作(70分)、教育教学信息化和专用教室管理工作(50分)、体育艺术工作(50分), 总分340分(考核细则见附件1)。
幼儿园考核七个方面内容,各项内容及分值:园长(或副园长)工作(80分)、保教主任工作(65分)、班主任工作(40分)、教师教学工作(120分)、保育教师工作(40分)、保健教师工作(60分)、炊事员工作(25分),总分430分(考核细则见附件2)。
四、督导和考核方式
(一)督导考核采取查阅资料、课堂抽查、随堂听课、交流反馈等方式进行。原则上随机抽到听课的教师提供相应教育教学常规过程性资料(教师资料由听课组负责检查)。
(二)督导考核时间不预告,学校(园)根据督导和考核内容提供资料,资料形式可以为纸质版或电子版。
(三)中小学课堂听课组采取不定期推门听课方式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综合评价,以2020年6月—11月听课综合成绩计算此项分值,每校听课不少于6节,力争做到学科全覆盖。
五、督导和考核结果运用
本次督导考核结果纳入学校(园)年度目标考核得分。
六、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 尧(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姚永丰(负责开阳县教育督导工作)
李 明(县教育局党委委员)
赵学龙(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杨 涔(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何耀武(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 健(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龙纯刚(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原副科级督学)
李长江(县教育局四级主任科员)
周化荣(县教培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实地督导考核组:
第一组:
组 长:姚永丰
副组长:龙纯刚
成 员:何朝宽 夏光甫 胡元平
联络及资料员:何朝宽
检查单位:县直中小学(含职校、特校)、乡(镇)中学、中心小学、中心学校
第二组:
组 长:李长江
成 员:杨 刚 伍远亮 顾建全
联络及资料员:顾建全
检查单位:乡(镇)村级小学
第三组:
组 长:刘 健
成 员:宋 静 沈中琴 杨 玲 何勇飞
联络及资料员:沈中琴
检查单位:各公办幼儿园
第四组:(中小学听课组)
组 长:周化荣
副组长:杨卫 黄勺卜
成 员:中学室各学科教研员 小幼室各学科教研员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园)要高度重视此次督导和考核工作,加强教育教学常规工作管理,特别是要加强教师课堂教学技能的指导,扎实开展各种教研活动,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技能,聚焦“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向高效课堂要质量。依法执教,严格执行国家课程计划,杜绝教师随意挤占课时,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切实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二)各学校(园)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师执教行为,严禁上随意课,提高课堂教学效益。严禁以任何借口随意增减、挤占课时。
(三)考核组要深入学校,认真挖掘学校管理中的突出成绩,公平公正考核评价学校,帮助学校查找管理中的不足,提出整改建议,促进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四)本次督查考核实行举报制度,对考核中的违规行为,经查实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举报电话:87221354(县教育局党建办)。
附件:附件1—1:开阳县中小学校长(或分管校长)教育教学工作考核表.xls
附件1—3:开阳县中小学思政主任(少先队大队辅导员)工作考核表.xlsx
开阳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开阳县教育局
2020年6月22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