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 |
网站公开栏目 |
信息更新时间 |
信息保障单位 |
公开渠道 |
公开依据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责任机构 | ||||
一级事项 |
二级事项 |
三级事项 |
全社会 |
特定对象 |
主动公开 |
依申请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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灾害救援 |
灾后救助 |
1.本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受灾时间、灾害种类、受灾范围、灾害造成的损失等)2.自然灾害救助(6类)的救助对象、申报材料、办理程序及时限等3.救助款物通知及划拨情况4.因灾过渡期生活救助标准、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5.过渡期生活救助对象确定(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救助金额、监督举报电话)6.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标准(居民因灾倒房、损房恢复重建具体救助标准)7.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救助对象评议结果公示(公开灾民姓名、受灾情况、拟救助标准、监督举报电话) |
灾害救助 |
信息产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公开,保持长期公开(相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应从其规定) |
应急中心 |
■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广播电视□纸质媒体□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点□入户现场宣传□政务公开栏□图书馆□档案馆□电子显示屏□精准推送□其他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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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阳县应急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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