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发〔2023〕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1215372 成文日期: 2023-04-28
文 号: 开府办发〔2023〕6号 发布时间: 2023-04-28 12:21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发〔2023〕6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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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4月27日

开阳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强省会”行动的关键之年。全县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牢牢抓住新阶段新机遇,踔厉奋发、砥砺前行,排除万难推动“放管服”各项改革,深耕“贵人服务”品牌,对标国内外先进水平,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踏上新台阶。

一、全流程优化审批改革

(一)开展权责清单集中调整工作,对全县政府工作部门及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事项进行集中调整,编制《开阳县政府工作部门、各乡(镇)、街道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目录(2023年版)》对外公布实施,并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审批、谁编制”原则,统筹县级政府部门及各乡(镇)、街道动态调整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开展违规审批专项清理工作,大力整治各类变相审批、重复审批和不必要审批,督促问题整改到位。(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四)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要求,指导县直各部门逐步制定本地区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动态调整机制,平等对待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避免执法畸轻畸重。(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五)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落实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变更登记改革,探索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在政务服务平台办理部分高频审批服务事项中的共享互用,无需再重复提交纸质营业执照。(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革,实现用户统一、入口统一、数据共享、业务协同。积极配合省、市将省投资在线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系统、省施工图审查系统、省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系统,以及市政公用服务事项如供电报装验收、供水报装验收、燃气报装验收等自建系统审批事项,统一使用工改系统进行申报,由工改系统回传申报信息至贵州政务服务网,通过贵州政务服务网与自建审批系统融通,实现工改系统与各部门自建系统申报信息、过程数据和结果数据互通共享。推动与投资在线项目审批监管平台融合,严格执行项目代码制度,将项目审批、建设、监管相关信息通过项目代码统一汇集。(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全过程公正协同监管

(七)持续加大清理招投标领域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隐性门槛和不合理限制的力度。坚持实施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健全投诉、接收、转办、反馈工作机制,实施协同监管,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八)着力构建科学高效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聚焦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深入推进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深化“数智市监”平台建设,着力构建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九)深入推进药品安全、医保基金等重点领域监管。加强新冠病毒疫苗经营使用环节质量监管,确保疫苗安全,推进药品监管体系和能力建设。加快执法制度和执法规范制修订,打牢监管基础。持续加大技术支撑,强化检验检测能力建设,完善药物警戒体系,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加强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医保基金全链条监督,强化部门综合监督和联合惩处,综合运用司法、行政、协议等手段,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持续开展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出台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工作方案,深入开展包含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内容的政策措施清理,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为城市经济发展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环境。(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加大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二)持续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以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为基础,建立重点监管市场主体名录,实施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三)持续做好财政资金直达工作,做好常态化监控工作,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严格落实中央、省、市工作要求,加快资金执行进度,跟踪审计及督查相关问题整改。(牵头单位:县财政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四)持续做好涉企收费专项整治,及时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涉企收费长效监管机制,确保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十五)加大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教育管理,提升综合素质,确保执法权始终在法治框架内运行,打造公平正义的社会秩序。(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三、全方位提升政务服务

(十六)持续优化“一表办”,明确县本级、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关联领取、审核发布等工作,实现企业、群众办事只看“一张表”,清单之外无审批。(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七)持续推进“一网办”,不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推进政务服务更大范围“一网通办”,2023年底前实现一般政务服务事项100%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八)持续优化“一窗办”,在已率先完成“一窗通办‘2+2’模式”改革的基础上持续深化改革,补齐人员、业务、服务等方面短板,从小一窗向大一窗过渡,推动数字化转型向更高的标准迈进。(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十九)持续优化“一件事一次办”,在开展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优流程、降成本工作基础上,将申请人需要跨层级、跨部门、跨地区办理的多个专业事项整合为“一件事”,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甚至不跑路。(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持续优化“一站办”,围绕“十五分钟生活圈”,在城镇建设“十五分钟政务服务圈”,在农村党群中心里融入政务服务功能,提升村(居)政务服务能力,让群众办事不再东奔西走,一站办成。(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二十一)着力打造最温馨的“企业之家”,紧紧围绕“家”的理念,围绕企业设立初创、投产、转型、注销等全生命周期服务,围绕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等全生产要素保障,围绕生产许可、市场开拓、经营困难、科技支撑、税收缴纳等全生命链条,谋划思考企业之家的功能定位,打造“企业之家”,畅通企业与政府之间的沟通渠道,为企业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县政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二)深化12345热线升级改造,大力推进全县 12345改革,优化平台运行管理、数据分析功能,完善12345运行管理制度。积极配合市级推动12345热线与110报警服务台高效对接联动,逐步丰富12345热线功能,提升社会治理、群众救济能力。(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县公安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三)按照公共资源交易“全省一张网”建设有关部署,优化交易流程和功能模块,完善网上交易大厅、贵商易平台及电子保单服务系统、合同签约、企业数字空间、远程异地评标调度系统功能。持续推进交易全流程电子化。强化统一赋码管理,实现项目赋码进场交易。(牵头单位: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工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四)拓展办税缴费“网上办”事项清单,加大“非接触式”办税推广力度,及时更新发布电子税务局功能升级操作指引。在窗口、自助办理终端等线下服务渠道基础上,推广电子税务局线上电子发票代开服务。(牵头单位:县税务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四、全领域优化营商环境

(二十五)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省统一部署和《贵阳市打造“贵人服务”品牌建设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三年实施方案(2021——2023年)》要求,加大明察暗访力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以帮助解决企业困难问题为导向,进一步做优做强“贵人服务”品牌。(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六)全面加强营商环境相关案件全审判周期、全流程节点管控,不断缩短办案周期、提升审执效率。加强执源治理,完善立审执监访协调配合,着力提升案件自动履行率。(牵头单位:县法院,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七)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充分发挥贵阳市政策性信用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作用,引导合作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信用贷款支持;建立健全政金企常态化对接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充分利用贵州省大数据综合金融服务平台(贵州地方征信平台)和“贵商易”找资金功能,拓展企业线上融资渠道;加强对上市挂牌后备企业的辅导培育,推动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牵头单位;县金融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八)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常态化开展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团工作,对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律帮扶。实现涉企法律服务全覆盖。组织律师事务所对接商会、协会和企业,为企业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活动。(牵头单位: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二十九)创新举措优化营商环境,对照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学习借鉴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等先进标杆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开阳县营商环境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全县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三十)研究制定《开阳县2023年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明确重点任务内容、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坚持月调度,实时了解推进情况,确保各项重点任务按时序高质量推进,确保开阳县在贵州省2023年度营商环境评估中综合排名全省前20名,力争进入前10名。(牵头单位:县商促局,责任单位:县直相关部门)

 解读:《开阳县2023年深化“放管服”改革 工作要点》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