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2-3962867 成文日期: 2022-09-19
文 号: 开府办函〔2022〕101号 发布时间: 2022-09-19 10:57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19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开阳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黔府办发电〔2022〕75号)要求及9月19日全省、全市应急系统安全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县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及国庆节期间安全防范工作,坚决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坚决控制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保障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县委副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组长,县政府各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安委办(县应急局),县安委办主任(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涉及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1.涉疫工作。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结合我县疫情防控实际,扎实抓好隔离人员转运、涉疫场所、防疫物资生产保供企业等关键环节和关键部位的安全风险防控。一是深刻吸取相关事故教训,确保隔离人员交通转运安全。建立健全交通运输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储备应急运力,充分利用运输企业专业运输力量,进一步细化医务人员、工作人员、集中隔离人员交通转运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转运流程。转运车辆必须提前由专职检验员进行全车安全检验,消除机械事故隐患,确保安全行驶;转运司机必须持有准驾车型等合法证照,上车驾驶前由专职医生检查身体状况,坚决杜绝“三超一疲劳”等交通违法行为,因工作需要可考虑配备2一3名司机,保证安全驾驶;要科学合理安排转运时间,加强车辆有效调度,尽量避免夜间转运;转运途中必须全程由警车引导护送,对行经路进行临时管控,实行“点对点”转运、“手递手”交接,确保隔离人员转运工作有序高效、绝对安全。二是深入细致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类涉疫场所安全运行。要立即组织对各类隔离观察点、核酸检测点医院、社区卫生服务站、管控区域等涉疫场所安全隐患排查,从建筑结构安全、用电用气安全、消防和应急通道畅通等各个方面开展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逐一见底、不留盲区。要深刻吸取福建泉州欣佳酒店“3·7坍塌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建筑结构特别是改扩建建筑物、老旧危房安全隐患,对发现的隐患实施清单销号管理,对不具备安全条件的立即停止使用。要强化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落实各级消防责任制,明确安全责任人,抓实涉疫场所消防设施维护管理,对消防栓箱、烟雾感应报警器、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消防通道等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配备完整,各项功能良好有效;使用酒精、84消毒液等挥发性物质时远离火源。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管理,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等工作,严防事故发生,确保涉疫场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强化疫情防控隔离点食品安全监管,保障集中隔离人员饮食安全。做好隔离人员心理疏导工作,在每个隔离点配备医疗机构精神科医生或心理咨询师,为集中医学隔离观察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三是着力加强监管执法,确保防疫物资企业安全运营。要进一步加强对防疫物资生产、储存、运输、配送单位“线上线下”安全监管执法检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全程跟踪做好安全生产服务指导工作,坚决防止在组织紧急生产情况下发生事故。加强各类防疫物资储备库安全隐患排查,防止发生火灾、倒塌、中毒等事故。高度关注疫情防控重要物资运送点车辆安全,加强保供企业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严厉查处非法营运、违规运输、疲劳驾驶等行为,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牵头县领导:欧波;牵头责任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公安局、县文旅局、县应急局、县交通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疾控中心、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2.交通运输。道路交通:聚焦“两客一危一货一面”、“五小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摩托车)、旅游包车、黑校车、城市公交、客运站场等重点车辆和场所,盯牢高速公路、铁路沿线、“五临路段”(临水、临崖、临房、临院、临坎)等重点路段,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三超两驾一疲劳”、无牌无证、货车非法载人、“大吨小标”、非法改装、非法运输等非法违规行为。深入农村公路、各类道路维修工程、事故多发路段等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上交通:严厉打击查处超载、违规驾驶、不规范操作、驾乘人员不按规定穿救生衣等行为;严查“三无”(无船名、无船籍港、无船舶检验证书的船舶)船舶非法营运,船员未取得适任证书或者其他适任证件上岗作业,船舶状况、船舶结构不满足适航条件仍出航,客船超载、载货、非客运船舶安全配员不足运载游客航行等违法违规行为。(牵头县领导:董涛;牵头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各乡<镇、街道>)

3.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以防中毒窒息、防火灾、防透水、防坠罐跑车、防冒顶片帮和运输伤害事故为重点,抓好地下矿山井下通风、车辆、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加快推进采空区综合整治。以防边坡垮塌为重点,加强露天矿山高陡边坡、排土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恶劣气候下停止施工作业相关规定。停产停建企业安全责任是否落实、留守值班人员是否在岗、停产停建期间安全管理措施是否到位、隐患排查是否彻底、通讯是否保持畅通。停产停建矿山企业恢复生产建设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组织验收,严把验收关,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准复产和恢复建设。(牵头县领导:夏世飞;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等,各属地乡<镇、街道>)

4.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深入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聚焦重大危险源风险管控,盯紧盯牢“两重点一重大”企业,突出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等突出问题,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输、销售、废弃处置环节,动火作业、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安全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节假日提级管理制度。常态化开展非法“小化工”排查整治,发现一起,取缔一起。烟花爆竹:从严查处超许可范围经营、超量储存、销售超标违禁及质量不合格产品等行为。零售点是否与居民居住场所在同一建筑物内,存在“前店后宅、下店上宅”等问题。(牵头县领导:夏世飞;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交通局、县商促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经开区应急局等,各乡<镇、街道>)

5.建筑施工。加强建筑、公路、电力、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控,严格落实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在建工程安全检查,强化危大工程的现场安全管理与巡查检查,强化施工现场深基坑、高边坡、高支模、起重机械、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全面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严防坍塌、滑坡、机械伤害、触电、建筑火灾、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要狠抓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深入排查在建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到岗履职情况,切实加强风险识别和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强化物防技防手段运用,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盲目赶工期抢进度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既有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法改建、扩建等行为。(牵头县领导:王兴文;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经开区应急局等,各乡<镇、街道>)

6.消防。全面加强涉疫场所、综合体商住楼、商场市场、学校、养老托育机构、“三合一”、“多合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施工现场、易地扶贫安置点、老旧小区、高层建筑、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加强火灾隐患治理,强化火灾防控,落实行业消防安全治理职责,切实降低火灾风险,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牵头县领导:董涛;牵头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配合单位:县商促局、县文旅局、县教育局、县住建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等,各乡<镇、街道>)

7.城镇燃气。要持续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聚焦公共场所,对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等进行全面排查整治,重点检查燃气管道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擅自改造等问题,着力解决非法经营“黑气”、出租房使用瓶装燃气不规范、瓶装燃气储配站设施老旧、燃气报警器安装率不高等问题。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履行建设基本程序,采取相应安全保护措施,坚决制止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行为发生,尤其要加强对正在实施的背街小巷改造市政工程施工的安全监管,确保燃气设施安全运行。(牵头县领导:王兴文;牵头责任单位:县住建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商促局等,各乡<镇、街道>)

8.文化旅游。加强对图书馆、KTV、电影院、网吧等文化场馆、娱乐场所及文物古建筑等场所排查整治。加强对景区景点各类游乐设备设施开展全面的安全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一律停止运营和使用。带有危险性的旅游项目必须制定严密的安全保障和应急救援措施。结合国庆节假期旅游旺季的安全风险特点,加强水上娱乐、临边河口、高空滑翔、悬崖陡坡、酒店住宿、餐饮娱乐等重点场所的安全检查,强化事故隐患源头治理,严防机械伤人、物体打击、食物中毒、高坠、火灾、窒息、溺水、踩踏等事故发生,并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指令,落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牵头县领导:杜玉梅;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局等,各乡<镇、街道>)

9.特种设备。以医院、学校、车站、景区景点、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大型化工生产企业、危化品生产使用单位的特种设备为重点开展全环节的排查整治,特别要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做到“三落实、二有证、一检验”,切实落实好设备的安全责任制度和维护保养工作,完善各项定期检查记录(牵头县领导:黄启兆;牵头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配合单位:县应急局、县教育局、县工信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文旅局、县卫生健康局、经开区应急局等,各乡<镇、街道>)

10.水利。加强对在建水利工程深基坑、高边坡、长隧洞、高大模板、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部位及施工区厨房、仓库等重点部位的排查整治。严格落实运行水库落实“三个责任人”(即: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巡查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即:预测预报、调度方案、应急预案),加强对水库大坝、管理房、溢洪道、库区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病险水库安全监管,严禁病险水库高水位运行。(牵头县领导:黄启兆;牵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11.油气管道。加强管道沿线周边安全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是否存在地质灾害风险、管道中线左右各5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耕种现象、左右各50米范围内是否存在违法建筑、管道沿线警示标识标牌是否醒目齐全等;督促企业全面开展管道安全排查整治,确保应急通讯设施完好、应急救援物资配备到位、防泄漏报警装置及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在检验有效期内。(牵头县领导:杜玉梅;牵头责任单位: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街道>)

12.煤矿。加大对已关闭煤矿或停产停建煤矿安全检查巡查力度,现场确认各关闭煤矿井口密闭是否完好、关闭标识标牌是否清晰、井口是否存在垮塌、是否有企业或个人擅自开启密闭等情况,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盗采、偷盗等违法行为。要逐矿实施包保责任制,确保有人巡查看守,确保风险安全可控。(牵头县领导:夏世飞;牵头责任单位:县工信局;配合单位:涉及乡<镇、街道>)

13.农业农村。加强对农用车辆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伪造变造号牌、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深入开展化粪池、沼气池、青贮池、地窖、饲料加工车间等有限空间中毒窒息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持续开展自建房等农业农村在建项目安全排查整治,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包而不管”;持续开展集中连片木质结构村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开展农村用火用电安全、防溺水、防窒息、防中毒等宣传教育。(牵头县领导:段红莲;牵头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14.森林防灭火。严格落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防灭火责任,加大巡山护林力度,加密防火重点卡口。全面排查清除林区火灾隐患,彻底消除死角和盲区不到位等问题。要严格管控火源,认真落实野外火源管理规定,严格执行“见烟就查、违规就罚、犯罪就抓”的管控制度,筑牢用火管理、入山检查、林内巡护和联防联保“四条防线”,严格管控敏感地区、关键部位、重点设施和特殊人群“四个层面”,做到分块包干、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实现“隐患除尽、问题归零”,确保一旦发生火情,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扑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牵头县领导:王兴文;牵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各乡<镇、街道>)

15.工贸。突出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风险隐患辨识,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未经审批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作业审批制度执行情况,作业人员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配备情况,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和执行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突出对粉尘爆炸危险场所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干式除尘系统采取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控爆措施情况,粉尘沉降室、除尘风道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情况,作业现场积尘清理情况等进行排查整治。突出对重点人员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排查整治。(牵头县领导:夏世飞;牵头责任单位:县应急局;配合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等,各乡<镇、街道>)

其他行业领域。供电、学校、民爆、地质灾害等其他行业领域要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各乡<镇、街道>)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统筹安全和发展,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政治责任。要深刻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把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抓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各牵头责任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各配合单位扎实开展本行业领域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将此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充分与前期部署的安全生产集中攻坚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有效衔接,对标对表,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扎实履职尽责,有序有效推进本行业本领域本辖区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落实。

(三)强化安全监管。一是要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格“打非治违”,要加强联合执法,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打击治理措施;二是紧盯重点企业、重点人员抓安全防范工作,所有行业特殊作业提级管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备,非煤地下矿山严格控制下井人数,严防井下人员扎堆。

(四)强化问题隐患整改。一是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重大隐患以及在隐患整改期间不能确保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企业停产停业整改;凡是存在重大隐患,不能确保绝对安全的,先暂停生产,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二是在有序复工复市后,要组织对在产在建、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单位全覆盖开展一次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坚决不予以复工复市。

(五)严格追责问效。县纪委监委、县委督办督查局、县安委办将不定期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重视、推进不得力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限期整改。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要实行“一案双查”,倒逼责任落实。

(六)加强信息报送。方案明确的15个行业领域的各牵头责任单位及其他行业领域(供电、学校、民爆、地质灾害)主管部门均要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汇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各配合单位及各乡镇、街道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15:00前,将本周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以“开阳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报表”方式(需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字并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安委办。

县安委办联系人:冯佩江,QQ邮箱:461983190。


解读:《开阳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