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5〕3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抗旱保供水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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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5-1465253 成文日期: 2025-09-11
文 号: 开府办函〔2025〕37号 发布时间: 2025-09-11 09:52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5〕37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抗旱保供水应急预案(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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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县人武部,贵阳市水务环境集团开阳水务有限公司:

《开阳县抗旱保供水应急预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9月11日


开阳县抗旱保供水应急预案(试行)

为了建立和完善旱灾防救体系,切实做好我县抗旱及旱灾救助工作,提高灾害发生时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处置全县因干旱导致的全县县城、集镇或农村部分区域季节性或区域性缺水问题,建立连续干旱应急处理机制,提高全县供水工程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消除或减少干旱对全县供水保障的不利影响,保障全县人民供水需求,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贵州省农村供水条例》《开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工作原则

(一)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干旱对全县人民特别是农村群众生活用水的影响。

(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分别建立县、乡(镇、街道)两级供水保障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确定突发事件等级及其对策,健全应急责任机制。

(三)统筹安排,科学调度。整合资源,统筹安排各部门应急工作任务,加强协调配合和分工合作,处理好日常业务和应急工作的关系。抗旱用水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的原则,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需求。

(四)预防为主,高效处置。坚持预防为主的抗旱工作方针,强化气象预测、旱情研判和干旱缺水预防措施。加强物资储备、队伍建设、装备建设、预案演练等应急准备工作,增强干旱缺水应对处置能力。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范围内因持续干旱,导致县城、乡(镇)集镇以及农村地区供水保障突发事件的预警预防、应急响应和后期处置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一是因连续干旱,地表水源水量持续减少甚至枯竭、断流,可供水量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二是因连续干旱,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导致地下水可采量锐减或不能正常取水,不能满足正常供水需求。

五、组织机构及体系

(一)领导机构。成立开阳县抗旱供水应急指挥部,成员如下:

指 挥 长:县政府分管水务工作的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协办水务工作的副主任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县政府办、县水务局(分管抗旱、供水)、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发改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文旅局、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县商促局、县交通局、县教育局、县消防救援局、开阳水务公司、开阳供电局、中国电信开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开阳公司、中国联通开阳分公司、贵州广电开阳分公司分管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分管水务工作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由县水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县水务局分管抗旱、供水工作的副局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指挥部日常事务工作。

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全县的抗旱供水应急处置各项工作,拟定全县抗旱供水应急预案,及时了解掌握全县气候旱情、抗旱动态,并组织各乡(镇、街道)实施抗旱减灾措施。

(二)指挥部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县政府办:负责按照指挥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会同应急等部门组织、指导抗旱各项工作;负责做好水利工程抗旱运行与水源水量调度;工程和抗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负责会同气象、应急等部门做好旱情监测预警,及时发布或报送有关旱情信息;负责全县水资源调配,加大节水灌溉工程建设力度和技术实施;协调县水务公司做好城乡供水保障工作;负责组建专家队伍,指导全县抗旱工作。

各乡(镇、街道):负责制定乡(镇、街道)级应急预案;负责本乡(镇、街道)辖区内发生区域性或全局性干旱导致人畜饮水困难时,开展拉水送水保障供水需求。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同县水务局组织协调全县旱灾应急救援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分析天气形势,及时预报短、中、长期天气情况;根据旱情,结合气象条件,适时实施“人工增雨”等措施。

县委宣传部:负责抗旱相关政策及抗旱活动的宣传报道,引导群众主动参与;负责及时发布指挥部指令及抗旱信息动态;负责相关负面舆情的处置,营造良好氛围。

县人武部:负责制定、实施民兵抗旱救灾方案;负责组建抗旱救助预备队伍并执行抗旱救灾等重要任务。

县发改局:负责按照指挥部指令,组织、储备、调配(购买)抗旱救灾物资;负责旱灾后投资计划的安排。

县财政局:负责抗旱资金的筹集、拨付,并做好监督检查等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负责按职责做好水源地水质监测保护工作。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抗旱期间农作物种植、管理等技术指导;做好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等工作;负责收集上报农业干旱灾情信息。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抗旱救助秩序维护,会同水务、发改、应急等部门依法查处盗窃抗旱物料、破坏水利设施等违法行为。

县民政局:负责因灾返贫困难群众的救助;支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抗旱减灾救灾工作等。

县交通局:负责协助发改等部门做好抗旱救灾应急物资的运送,确保抗旱应急物资的运输畅通。

县卫健局(疾控中心):负责抗旱救灾期间灾区群众的疾病预防和医疗救护工作;负责水源水质指标监测。

县商促局:负责抗旱救灾期间市场供应工作,加强对灾区部分商品市场运行和供求形势的监测,协调组织相关市场供应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做好抗旱期间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落实好应急用水供应工作。

开阳水务公司:负责制定公司应急预案,负责在县指挥部的指导下,做好保供水各项工作。

县供电局:负责制定抗旱期间全县电网供电方案,科学调配抗旱供电,确保供电正常;负责保障维护抗旱救灾的电力设施。

中国电信开阳分公司、中国移动开阳公司、中国联通开阳分公司、贵州广电开阳分公司:负责通讯基础设施电力保障和故障抢修工作;负责保障通讯设施安全和通讯畅通,及时传递信息。

县自然资源局、县住建局、县文旅局、县工信局、县消防救援局等单位结合行业工作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抗旱相关工作。

六、干旱灾害等级

依据《开阳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按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农村供水干旱灾害划分为轻度、中度、严重和特大干旱四个等级。

(一)轻度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在20%以下。

(二)中度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20%~40%。

(三)严重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达40%~60%。

(四)特大干旱。因旱造成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所在地区人口比例高于60%。

七、预防机制

(一)风险源识别

县水务局、各乡(镇、街道)以及开阳水务公司建立健全供水抗旱巡查、监测机制,定期会商研判干旱气象条件下供水保障情势,适时开展风险评估,有效预测干旱缺水风险。

(二)监测预报

建立多部门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机制。县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卫健(疾控中心)部门指导供水单位开展供水源水质日常监测。负责对监测信息进行分析,按规定将有关信息及时向指挥部报告。

(三)信息共享

加强信息共享、合作、协调、沟通,建立各类信息的同步交换、上下联通机制,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要求,对复杂信息共同研判,形成高效、快捷、准确的信息共享机制,为应对和处置干旱事件提供基础信息保障。

(四)预防准备

1.预案准备。开阳抗旱供水应急预案体系分为三级:

(1)县级应急预案:县水务局负责编制完成全县供水保障应急预案,报请县政府审定印发,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培训和演练。

(2)乡(镇、街道)应急预案:各乡(镇、街道)负责编制完成本辖区内供水保障应急预案,报县水务局备案。

(3)各供水单位应急预案:由供水单位负责编制所管工程应急供水保障预案,报上级单位备案。

“一乡(镇、街道)一策”或“一厂一策”预案体系应贯彻落实到乡(镇、街道)、行政村、供水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员,确保预案提前知晓,人员随叫随应。

发生旱情时,学校、医院、养老机构应作为优先保障对象。

(五)队伍准备

1.专家组队伍。县水务局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抗旱供水保障工作专家组,实行“就近调用、远近结合”动态管理机制。专家组负责参与抗旱供水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应急响应时,研究分析事故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处置提供咨询或建议,必要时参加干旱事件应急处置;参与事故调查,对事故处理提出咨询意见;对供水单位给予技术支持。

2.乡(镇、街道)及供水单位组建抗旱应急队伍。各乡(镇、街道)和供水单位要分别组建抗旱保供水应急队伍,并纳入县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队伍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六)物资准备。抗旱供水保障物资纳入全县防灾减灾或应急物资仓库统一储备、管理和调度。县水务局负责根据抗旱保供水工作需要,提出应急物资储备需求清单并报县发改、应急等部门。县发改、应急等部门要根据清单需求将应急物资采购和储备到位。

(七)非工程措施准备

1.强化水源水量动态监测。根据天气变化情况,县水务局动态监测水源来水量、蓄水量和工程供水量。偏远山区、高山区等易旱地区,视情况加密监测。

2.强化干旱缺水预防预控。各乡(镇、街道)负责复盘典型干旱年份缺水人口分布情况,会同县水务局负责根据水源水量监测结果,利用供需水量平衡关系,预测研判不同等级干旱条件下水源水量保障能力与缺水人口,预判未来抗旱保供水风险点。

3.加强水利工程蓄水保水。在确保防洪安全的前提下,县水务局负责采取“拦、引、蓄、调”相结合的方式有效拦蓄降雨或径流,做好现有供水设施的调水补水和囤水工作,为应对可能发生的持续干旱储备充足的可供水量。

4.严格水资源调度管理。密切关注天气和水情动态,对兼有饮水、灌溉、生态、发电、养殖、景观等多功能的水利水电工程,县水务局负责根据降雨和水库河流水量的变化,按照“先生活、后生产”的原则,提前制定并及时调整供水保障水源水量调度计划,优先保障群众生活用水。干旱风险较高区域,加强水源水量和流量泄放监测与管控。

5.制定并落实节水措施。供水单位应加强干旱期间用水定额管理,并根据降雨量、工程可供水量及群众生活用水量动态调整用水计划,避免超定额用水和超计划用水,视旱情适时压减生活用水。县水务局要强化各领域节水限水措施,科学调控非生活用水,落实循环用水、一水多用等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对县城区或集镇的市政清扫、花卉树木、消防以及工程建设等用水,原则上优先使用污水处理厂排水。对洗浴、洗车、酒店服务、餐饮、化工等高耗水行业单位,严格执行节水管理。

6.提前制定分时分片供水计划。水务公司会同各乡(镇、街道)应根据集镇或农村供水实际情况,细化干旱期间供水规则,提前制定分时分片供水计划并向用水户做好宣传解释,为抗旱保供水做好准备,有效延长现有水源保供时间。

7.用水户提前储水备水。县水务、气象及宣传部门应及时发布干旱讯息或工作提示。各乡(镇、街道)收到工作提示后,要加大宣传力度,指导用水户提前储水防旱。水源条件较差的农村地区,各乡(镇、街道)要指导群众提前购置水缸和水桶,利用降雨时段储水备用,降低突发性缺水风险。

8.提前制定应急送水计划。各乡(镇、街道)应根据干旱缺水风险预测,提前制定应急送水计划,明确水源、车辆、人员队伍、送水线路、送水时间、取水点等。对缺乏劳动力的孤寡老人、留守儿童或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群体,要送水到户、到人。

9.持续动态监测。建立“村组排查、乡(镇、街道)巡查、县级督查指导”饮水安全风险监测和响应机制,实时掌握可能缺水区域、缺水人员生活用水保障情况,全覆盖落实应急兜底措施,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八)工程措施准备

1.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加强推进小型水库、塘坝、调节水池、水井等应急水源工程建设,提升缺水区域抵御干旱的基础能力。

2.供水管网联通互调互济。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水网建设,依托大水源、建设大水厂、构建大管网,促进农村供水工程与城市管网互联互通,推进农村供水工程互联互通,规模化工程联通周边小型分散供水工程,提高农村供水工程的水源保证率,提升农村供水工程抵御干旱风险的能力。

3.供水设施更新改造。加强对漏水、老旧、不能正常运行的供水设施进行更新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

4.供水设施维修管护。加强干旱期间供水设施管护,加密巡查频率,加大维修养护力度,减少干旱期间供水设施设备运行故障,提高供水保证率。

(九)工作提示

县水务局根据已经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旱情,及时组织有关部门、机构、专家分析研判旱情发展趋势、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并发布相应的工作提示。

县水务局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报县应急等部门和各乡(镇、街道),提醒做好抗旱抢险、灾情处置、群众转移避险等工作。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将预警信息通过通知、工作短信、广播、微信群以及“点对点”电话等方式直达抗旱保供水工作一线,提醒抗旱一线工作人员立即采取抗旱措施,会同受影响区域内社会公众及时做好抗旱防灾各项工作。

八、应急响应

(一)响应分级

根据预计可能发生或已经发生的干旱灾害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发展程度、发展趋势、影响范围等因素,县水务局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等级从低到高依次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4个等级,依次为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二)启动条件与程序

1.启动条件

按照县水务局水旱灾害各级应急响应启动条件执行。

(1)Ⅳ级应急响应(蓝色预警)。2个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内发生中度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2)Ⅲ级应急响应(黄色预警)。2个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内发生严重干旱且预报未来一周无有效降雨。

(3)Ⅱ级应急响应(橙色预警)。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2个以上乡(镇、街道)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4)Ⅰ级应急响应(红色预警)。预报未来一周无透墒雨时,全县一半以上区域范围内发生特大干旱。

2.启动程序

根据旱情发展变化,当出现符合水旱灾害防御各级应急响应条件的事件时,县水务局提出启动水旱灾害防御应急响应建议,并按照水旱灾害防御各级应急响应启动程序启动。

如县级应急响应启动后,涉及的乡(镇、街道)在县级响应启动后的30分钟内启动乡(镇、街道)级应急响应。

3.响应措施

(1)先期处置。发生干旱缺水事件,供水单位及属地是先期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干旱缺水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及属地应立即按照供水工程应急预案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并公告农村居民或集镇市民,提醒做好储水节水等应急措施,或组织力量应急解决群众干旱缺水问题。县水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属地的先期处置工作。

(2)应急调水。县水务局负责会同供水单位采取应急调水措施保障干旱期用水量。

①启用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当供水水源水量不足时,优先启用备用水源;当供水水源和备用水源不足时,及时启用应急水源。

②开辟新水源。无备用水源或应急水源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通过开辟新水源的方式进行应急调水。开辟新水源可采取寻找溪沟水、采用水泵抽提河水等方式。

③铺设引调水管网。通过铺设引调水管网,将受旱工程与周边尚有富余水量的供水工程联通,解决水源短缺的问题。

(3)分时分片供水

在持续干旱趋势下,水源接近旱警水位或流量时,造成因水源水量不足或末梢水压不稳无法24小时连续供水的,应采取分时分片供水措施。供水单位应及时向管理单位报告并发出通告,控制好调蓄设施工况,采取统一时段供水停水或不同时段分区域轮流供水的方式,减少供水量,延长可供时间。分时段供水期间,县委宣传部、县水务局要加强舆情监测,做好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引导群众支持和参与农村供水抗旱行动。

(4)拉水送水

当应急调水、分时分片供水等措施仍无法及时解决群众干旱缺水问题时,以优先保障农村居民基本饮水需求为目标,采取拉水、送水等措施。

①拉水送水由属地按制定的应急送水计划组织实施。

②拉水送水的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瓶(桶)装水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19298)的要求,饮用天然矿泉水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的要求。

③拉水送水的车辆应保持车况良好,确保运输安全;用于拉水送水的盛水容器应干净卫生,使用前应冲洗消毒;拉水送水盛水容器应配置放水闸阀和配水管道,方便群众取水。

④拉水送水前应告知当地居民送水线路、送水时间、取水点、配水量、送水人员联系方式及取水、储水和节水等应知事项。

⑤对于老弱病残人群,应组织送水到户。

4.响应结束

当干旱缺水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居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得到有效保障时,由应急响应启动发布单位宣布结束应急响应。

5.信息报送机制

供水干旱缺水事件发生后,供水单位或村居委会应及时向属地党委、政府报告,同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属地党委、政府获取干旱缺水事件信息后,应开展干旱缺水事件核查,并向县水务局报告。涉及应急供水、抢险救助等事项的,按相关规定报应急等相关部门。

县水务局在接到供水突发事件报告后,在第一时间指导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同时,对灾情进行汇总研判,确定应急响应级别,并及时报县指挥部。报告应采用书面形式,情况紧急,可先采用电话报告,书面报告后补的方式。

(三)后期处置

1.复盘检视。县水务局、属地及供水单位要及时复盘检视应对处置干旱缺水的组织体系、技术措施,完成调查评估报告。

2.善后处置。强化干旱灾害善后处置工作。需要上级政府支持的,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提出解决建议或意见,按有关规定上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因干旱导致水源水质恶化的供水设施,要持续加强对水质的监测,水质检测稳定合格后方可恢复供水。

借助媒体传播方式,加大对突发事件下的安全饮水和节约用水的知识宣传;倡导农村居民参与水源和供水设施保护,鼓励居民发现问题及时上报,降低供水风险,加强供水保障。

3.设施修复。对旱情期间发生损毁的供电、配电、水泵、净化、消毒、输水管网、入户管等设施,县水务局、属地及供水单位应按管理权责进行修复。对影响当年农村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抗旱水源工程应尽快恢复功能。

九、保障措施

(一)制度保障。根据有关法规,建立和完善抗旱供水应急会商、抗旱技术方案会商、重大决策会商和咨询制度,以及抗旱工作检查、值班、灾害报告、灾害事故调查评估等工作制度。

(二)通信保障。县水务局、属地及供水单位应设立供水保障监督电话,安排人员轮班值守,保证信息及时、准确、快速传递。涉及各家通讯网络公司在抗旱情况下要确保通信畅通。

(三)队伍保障。县、乡及水务公司三级应急队伍应明确具体职责,并强化应急演练,提高应急队伍和人员的抢险救灾能力。鼓励社会志愿组织积极参与抗旱供水保障工作。

(四)物资保障。易旱、缺水地区应储备一定的抗旱物资,发生事故时,由县水务局统一对物资进行调配,确保水质监测设施(检测仪器、标准物质、试剂等)、供水设施、供电设施、相关设备配件及时供应。各乡(镇、街道)及供水单位要做好设施设备储备和储放、综合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五)技术保障。发挥好专家队伍的作用,科学指导抗旱供水保障工作。供水单位应加强应急供水专业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应急供水知识和技能。

十、附则

(一)本预案实行常规评估和非常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定期进行常规评估,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发生后进行非常规评估。

(二)本预案实施动态修订机制。随着开阳县实际情况的变化以及评估结论,及时修订。

(三)本预案一经发布便施行。解释权归开阳县水务管理局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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