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6-477523 | 成文日期: | 2026-04-13 |
| 文 号: | 发布时间: | 2026-04-13 11:10 | |
| 发布机构: | 文件有效性: | 是 |
各乡(镇)人民政府,云开、硒城、紫兴街道办,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6年4月10日
开阳县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
为做好2026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等规定和国家、省、市关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安排,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地质灾害防治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坚持“谁破坏、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
二、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概况
截至目前,全县地质灾害隐患点198处。其中,滑坡100处、崩塌47处、不稳定斜坡42处、泥石流4处、塌陷4处、地裂缝1处,共计威胁群众2092户9785人,潜在经济损失约41840万元。尚未发生变形迹象,但具备孕灾条件的风险斜坡共计315处。2025年,在防范工作中共对14处隐患点紧急转移避让受威胁群众66户133人,有效保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累计建成自动化监测点182处,安装监测设备740台,覆盖92%的隐患点。
三、2026年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根据我县地质环境特征、降雨条件和人为工程活动扰动等因
素,结合近年来发生的典型灾害成因和特点综合分析,预测今年全县地质灾害风险如下:
(一)重点防范时段预测:5至9月是全年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高峰时段在5至7月,次高峰时段在8至9月。预计2026年气候年景总体偏差,极端天气事件将呈现多发强发态势,旱涝急转、区域性暴雨等极端天气事件偏多,要重点关注特大暴雨、大暴雨、持续降雨、短时强降雨、旱涝急转等时段。矿产开采、道路建设、切坡建房等工程活动引发地质灾害不具汛期时间分布规律,在非汛期也可能发生,应全年防范。
(二)灾害种类和区域分布预测:我县地形切割强烈,地质构造复杂,预测主要灾种为滑坡和崩塌。重点防范区域在金中镇、双流镇、永温镇、冯三镇、花梨镇、龙水乡工矿区和构皮滩库区沿岸一带,受特殊的地形地貌和采矿活动、库区储水剥蚀影响,容易引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是全县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区。南江乡、禾丰乡和县城三个街道区域,人口、旅游和基础设施密集,叠加降水等因素影响,容易引发滑坡等地质灾害。
(三)各行业重点防范领域预测:市政工程、城镇建设区域,全县公路、铁路沿线,油气、输氨管道沿线,工矿企业、旅游景区,农村切坡建房等各行业领域,因工程建设影响,破坏了原始岩土结构稳定性,其发生发展既有明显的汛期季节性特点,又有与人为工程活动的联动性共同作用下发生。根据《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门责任制度》任务分解,各部门地质安全隐患防范重点如下: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地产开发建筑行业、城镇燃气、县城市政工程设施,尤其临近山体老旧住宅小区和县城七个安置小区边坡及周边区域。
县公路运输局:全县已建、在建或改扩建的管养公路沿线,铁路沿线;航运在建工程和道路场站、航道码头,重点是工程切坡路段。
县水务管理局:管辖的水库水电站、堤防、山塘、闸坝等水利工程设施及行洪河道、山洪灾害危险区。
县农业农村局:临崖临水农村宅基地及周边、农村切坡建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水库移民和生态移民安置区周边区域。
县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县管养市政道路、桥梁、隧道、垃圾填埋场、渣土运输治理管控涉及的建筑工地、建筑渣土消纳场以及其它市政、环卫基础设施周边区域。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全县民爆生产(销售)企业、煤矿和非煤矿山区域。
县应急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工贸行业切坡建房、尾矿库区域。
县教育局:全县各教学单位边坡及周边区域。
县文旅局、卫健局、民宗局、民政局:各类旅游景区、医院、宗教场所、养老机构和福利院等人群密集区域。
工经开区、县发展和改革局:工业园区等工程活动较为强烈的区域,成品油库、加油站,长输油气管道和新能源行业设施周边。
四、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任务
(一)严格落实防灾责任。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明确地方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做到政府组织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的基本原则”要求,各乡(镇、街道)、县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抓落实,按照“2026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清单”任务逐项对照开展完成,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万无一失。
各乡(镇、街道)相关负责人岗位如有调整,由新任责任人继续履行防治责任,并报县自然资源局,自然资源局负责及时在“贵州省地质灾害防治指挥平台”录入。
(二)抓细抓实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好当前尚未进入汛期窗口期,组织开展新一轮全覆盖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重点对管理隐患点、风险斜坡、顺向坡和高陡边坡等地质条件差的人口密集地区进行逐一排查;入汛后在强降雨期间,持续强化做好对各隐患点,特别是调查评价列为高、中风险隐患点,风险斜坡、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隐患动态巡排查。县住建、工信局、交通局、教育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对照地质安全隐患防范重点,组织、督促本领域工程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以及自然斜坡下的不合理工程切坡;高陡斜坡、陡崖下、泥石流沟谷区的临时场地、工棚、生产生活区,以及输油(气)管线、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景区、学校周边等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掌握风险变化情况并加强防控。
(三)夯实群测群防工作基础。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斜坡巡查员管理,常态化通过查在岗、查技能、查台账,对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坚决予以更换,必须确保在岗履职尽责到位。要重点针对隐患点各类标识标牌是否设置到位、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是否发放和张贴到位、监测人员物资装备是否落实到位、隐患点“一点一预案”是否更新到位、避险演练是否全覆盖开展到位、自动化监测设备是否管护到位、防灾责任人是否对隐患点情况了解到位,适时排查和夯实群测群防工作基础,严守“最后一公里”防治安全屏障。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将本年度与各隐患点监测员和风险斜坡巡查员签订的“责任书”和“一点一预案”完成装档备案。
(四)全面开展避险演练。各乡(镇、街道)要于汛前组织对所有纳入台账隐患点受威胁人员,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临灾避险疏散演练。演练要重点围绕监测员在发现异常变化时如何上报信息,能否第一时间发出预警信号,能否第一时间通知受威胁群众撤离,属地政府和自然资源所收到信息后能否及时赶赴现场处置等措施,开展以实用性好、实效性高的防灾避险疏散演练。入汛后,要加强对隐患点返居未参演住户群众进行详细摸排,采取针对性措施开展避险宣传教育,让危险区群众充分熟知和了解紧急情况下的预警信号、逃生路线和安置地点。4月30日前,各乡(镇、街道)要以隐患点为单位将辖区所有隐患点避险演练参演人员台账、演练图片和视频等印证资料完整备案。
(五)扎实推进避险搬迁项目实施。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对各级避险搬迁有关政策的宣传教育,对危害程度大、风险等级高的隐患优先动员群众实施避险搬迁。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措施、综合施策,及时制定年度搬迁实施方案申报省级审查后纳入项目储备库,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推进避险搬迁工作。2024年实施完成的金中镇、花梨镇、永温镇、高寨乡增发国债搬迁项目,要继续巡查监管,杜绝群众返居、新建房屋等,防止出现新的隐患。已纳入贵州省2027年度搬迁计划的花梨镇、禾丰乡等乡(镇)要做好隐患点避险搬迁项目群众再宣传、再动员工作,于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项目申报资料的准备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扛起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深刻认识地质灾害防范的严峻性,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的人、财、物措施保障,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落细。各行业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的监管责任,组织指导和督促本行业领域相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责任,落实行业领域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应急处置、防范治理等具体工作。自然资源部门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部署。
(二)强化隐患排查。各乡(镇、街道)要全面组织好全覆盖、无死角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特别是进入汛期后要根据防治形势加密排查频次,全面掌控地质灾害隐患变化情况,做好隐患防控措施查漏补缺。各行业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自领域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重点加强重要铁路和公路交通沿线、重点工程建设区、重要旅游景区、重要基础设施周边等敏感区域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整治。对经排查发现的地质灾害风险隐患,自然资源部门要积极协助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全过程做好监督指导。
(三)强化监测预警。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及时研判和发布雨情、水情风险信息、将预报预警信息第一时间直达基层防灾责任人、监测员和受威胁群众,并严格执行预警信息“有预警、有叫应、有行动、有反馈、有核实”的“五有”工作机制,重点要督促做好“隐患点监测员+风险斜坡巡查员”履职尽责,守牢安全防线。同时强化已建成自动化监测点“技防”设备预警响应,确保每一条预警信息都及时得到核查处置并反馈。
(四)强化项目管控。各部门要加强新建、在建工程项目管理,督促建设单位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对评估可能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危害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三同时”原则配套建设防治工程设施。对近年来表现较为突出的公路、城镇、工矿区等建设项目未配套实施有效支护和支挡工程而诱发的地质安全隐患,有关行业部门要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监测预防和治理消除。各地要加强农村自建房选址,对存在地质风险隐患的,原则上须另行选址,确实无法另行选址的,必须对隐患进行治理后,方可建房。对已完成的县工业园区(工业聚集区)规划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县经开区要督促各项目业主本着“先勘察,后治理,再建设”的原则,对查明的不良地质问题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确保项目运行安全。
(五)强化宣传教育。各乡(镇、街道)要以“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等各种重大节假日为契机,充分利用微信、宣传专栏、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平台,广泛深入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发动广大群众力量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积极营造“全民防灾”良好氛围。重点面向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区内的群众,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基本技能;面向地质灾害隐患受威胁人员开展极端条件下的临灾避险疏散演练,努力实现从“要我防”到“我要防”“我会防”的防灾观念转变,最大程度降低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
(六)强化避险处置。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紧盯隐患发展和天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和更新预警信息,刚性执行“三个紧急撤离”制度,即:强降雨时紧急撤离(24小时降雨达100毫米,按照避险预案做好撤离准备。当“3小时内降雨超过100毫米”或“6小时内降雨超过200毫米”时,一律要求对威胁群众有序撤离)、发生异常险情时紧急撤离、险情不能正确研判时紧急撤离),做到“应转尽转、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坚决避免犹豫不决、瞻前顾后、当机不断等情况造成严重后果,必要时应采取强制措施,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本文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