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4〕1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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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599727 成文日期: 2024-04-07
文 号: 开府办函〔2024〕15号 发布时间: 2024-04-07 11:00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4〕1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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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阳经开区党政办,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县直属事业单位,县管企业: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和县政协十届三次会议召开以来,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和参加政协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县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向县人民政府提出建议和提案270件,其中:县人大代表建议119件,县政协提案151件;市政府办公厅转交市两会期间提出的涉及开阳县的建议提案98件,其中:市人大代表建议38件,市政协提案60件。为认真做好2024年县政府系统办理市、县建议提案工作,根据建议提案办理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办理工作责任

办理建议提案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内容,是政府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的重要途径,是政府依宪施政、依法行政,以科学民主决策回应社会关切和服务人民的重要体现,是奋力夺取贵阳贵安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胜利,实现“强省会”、谱写新篇章的现实需要,也是推进政府工作、树立良好形象的有效载体。各承办单位要坚持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办科室负责人及具体承办人员分级负责制,不断健全完善办理工作台,对各个环节和各项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标准,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全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二、严格时限程序,有力有序推动工作

(一)办理答复。县政府办公室对市、县建议提案进行了任务分解(详见附件1、2、3、4、5、6)。前期,已对市、县建议提案进行了预交办,因各承办单位具体办理任务,随代表、委员提供建议提案、承办单位调整等动态变化,如年度内还有新增办理任务,将单独进行交办,请各承办单位按任务分工认真核对办理,市级建议提案于2024年5月31日前办结,县级建议提案于2024年7月31日前办结。主会办的建议提案,各会办单位要提前1个月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对个别情况比较复杂、一时难以办复的建议提案,经报县政府办公室同意,可适当延期,最迟不得超过2024年8月31日。

(二)网上办理。对已经办复的县政协提案,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将办理复文的电子文档上传至智慧政协云平台(互联网地址:http://1.207.122.175:9000/gyzx)。

(三)及时公开。对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各主办单位、独办单位和分办单位要按照“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于办理复文形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本级政府(企业)网站全文主动公开,确保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对不宜公开的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说明理由和依据。

(四)二次办理。对代表、提案者明确表示“不满意”或提出异议、要求重新办理的建议提案,承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要主动登门拜访,详细了解原因,对应当解决且具备条件解决的,要积极采取措施解决落实;对暂时难以解决或因各种原因确实不可行的,要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二次办理的建议提案,要在收到反馈意见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重新办理并将办理情况及时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认真总结。各承办单位要注重总结提炼办理工作的主要经验、创新做法和突出成效,及时报送工作信息,包含制度规则、安排部署、协调推进、沟通协商、调研座谈、解决落实等内容。建议提案全部办复后,要对全年办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24年9月30日前将办理工作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三、狠抓办理落实,确保建议提案落地见效

(一)密切沟通。各主办单位、独办单位和分办单位要坚持“办前了解意图,办中沟通协商,办后跟踪回访”,进行全方位、多层次、多样化的沟通,充分听取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总结推广以往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将加强沟通作为办好建议、提案的重要环节,确保沟通率100%。对涉及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出民生问题的建议提案,要采取现场办理、协商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邀请代表、提案者参与办理,共同协商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提高建议办理的效率、质量。

(二)协同合作。主办单位要牵头统筹、会办单位积极配合,并及时主动将会办意见函告主办单位。分办单位要及时沟通办理进度情况,确保无缝对接、形成合力,高质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对涉及面广、综合性强、问题复杂、难度较大的建议提案,主办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主动牵头组织会办单位,采取召开协调会、推进会、论证会以及开展实地调研等方式,共同研究推进办理工作落实落细。

(三)强化延展办理。对建议提案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努力找准症结所在,积极寻求解决办法,并以办理建议提案为切入点,以点带面、举一反三,从整体上、根本上提出完善政策、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对策办法,推进各个方面的工作整体提升。

(四)开展“回头看”。对办理答复中承诺解决、计划解决的问题,各承办单位要建立跟踪落实工作台账,认真组织开展答复后的复查、落实、兑现工作。凡承诺解决的,要尽快兑现落实;列入计划解决的,要想方设法按计划推进解决落实,并于10月31日前将跟踪落实情况报送县政府办公室。

四、严把答复审核关,提高办理答复质量

(一)提高质量。要提高答复意见的针对性,切实做到“四个明确”,对已经解决的,要明确结果;对正在解决的,要明确进度安排和完成时限;对列入规划逐步加以解决的,要明确规划目标和解决办法;对不能解决的,要明确原因。要求办理复文文字精练、用语规范、逻辑清晰、内容实在、数据准确、态度诚恳。

(二)规范格式和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答复。要按问题的解决程度,用“A”、“B”、“C”准确标出办理等级,即: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采纳的,用“A”标注;所提问题已列入计划拟解决或采纳的,用“B”标注;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注。并在文件附注处标明是否公开(办理复文格式见附件7、8)。

市级建议、议案,县级重点建议、议案,由各承办单位落实,并征求人大代表、提案者的意见后,形成答复件报送县政府办公室,由县政府办公室综合形成答复意见,按程序报有关领导审定后,统一答复。

县级建议、提案,除重点建议和提案外,由各承办单位直接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涉及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由主办单位负责综合办理意见答复人大代表、提案者,答复需经本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以单位正式行文答复;答复建议同时抄送县人大选任联委、县政府办公室各1份(附电子文档),答复提案同时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提案法制委各1份(附电子文档)。各承办单位给人大代表、提案者的复文须附答复意见反馈表(见附件9、10)

五、严格督导考核,提升整体办理水平

(一)重点督办。县政府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并邀请代表、提案者,加大对涉及全县重点工作、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开展督办督查,建立健全办理进度、办理实效以及存在问题的通报机制,以严格的督查问效推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二)台账管理。县政府办公室将健全完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台账,并通过定期通报、上门走访、随机抽查、电话催办等方式,对各承办单位建议提案办理进度、网上办理、结果公开、信息报送等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按时完成各项办理工作任务。

(三)登记错情。县政府办公室将建立建议提案办理错情登记制度,对敷衍应付、文不对题、张冠李戴、格式不规范等情形进行退回重办、登记汇总,严把答复意见审核关。对反复出现的错情问题,县政府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四)严格考核。县政府办公室将按有关规定,继续以办理时限、答复质量、办理实效、结果公开、综合考评等方面对办理工作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县目标绩效管理。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4月7日

解读:《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度市、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