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4〕4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 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4-1523988 成文日期: 2024-11-07
文 号: 开府办函〔2024〕45号 发布时间: 2024-11-07 15:41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4〕45号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 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1-07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

为巩固全县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能够及时得到维修养护。根据县级下达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的通知要求,切实发挥好县财政部门下达的267万元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要求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水利部财政部关于做好中央财政补助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经费安排使用的指导意见》(水财务[2019]157号)、《省水利厅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贵州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维护的指导意见》(黔水农〔2020]2号)规定,结合县级实际执行。

(一)县级财政安排的农村饮水安全维修养护资金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工程维修养护、水质提升、抗旱保供水应急处置和农村“治水”项目县级配套资金,其他支出事项暂不考虑。

(二)主要开展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设备更换、消毒设施完善、必要的监测设备设施等为饮水工程提供运行服务的各个方面,管水员工资补贴、水费补贴、“治水”项目征占地补偿、抗旱保供水处置费用等方面,以及维修养护方案编制费、监理费等必要的建设管理支出。存在季节性缺水地方或水源保障能力不高的工程,可以适当列支(不得超过当年下达资金的30%)为农村饮水提供水源的山塘、取水坝、水池、泵站等的水源保障能力建设等工程费用。严禁用于修建楼堂馆所、购置交通工具等与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无关的事项。

(三)维修养护资金有结余的,可以滚动下年度使用。对于没有建立水费收取制度、没有落实管理人员、没有建立健全运行管理体制机制、没有收取水费的供水工程,原则上不得安排使用维修养护资金。

二、资金分配

拟将上级部门下达给我县的267万元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用于全县20处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工程,覆盖群众约4.133万人,各乡(镇、街道)按照资金分配下达的指标(详见附件)认真组织实施,确保2024年12月底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顺利迎接上级对该项工作的绩效考核。

三、资金拨付使用

(一)资金拨付。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印发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9]54号)、《贵州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实行报账制。各乡(镇、街道)要按照资金分配表下达的指标(资金、维修养护处数、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等)实施完成后,收集整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竣工资料(包括维修养护申请、工作计划、工作方案、工作总结、自评报告等竣工资料和受益群众名册、实施前后图片等印证资料),经县水务局审核通过,报县财政局划拨维修经费。

(二)资金使用监督。县水务局负责对资金使用进行严格把关,督促各乡(镇、街道)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并依法完善相关程序和手续。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谋划部署。相关部门和乡镇具体负责日常工作事务,行业部门负责调度、资金使用、实施进度和相关印证资料收集等。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三个责任”“三项制度”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符合本辖区的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实施方案。

(二)加强宣传,提高思想认识。各乡(镇、街道)要加强宣传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农村群众对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维护、水源保护、水商品和用水卫生的意识等,逐步实现“以水养水”目标。

(三)强化管理、明确目标任务。县水务局负责研究资金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并会同县财政局制定考核实施细则、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等。同时,将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使用纳入目标考核。各乡(镇、街道)要根据考核细则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压紧压实责任,建立健全运行管护机制,确保每个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有人管、管得好,良性运行发挥效益。

(四)强化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县水务局根据乡镇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和资金分配计划督促资金的使用,对不按照使用范围和用途、实施进度慢、实施质量不达标等情况进行限期整改,确保按时发挥效益。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由相关部门严肃处理。

(五)强化归档,留存资料备查。各乡(镇、街道)要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收集整理和妥善保管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设备更换等资料,以备核查。

附件: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附  件:

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

县级预算补助资金分配计划表

序号

单位

县水务局统筹安排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 (处)

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覆盖服务人口 (人)

项目维修补助资金(万元)

公益性岗位管水员工资补贴

(万元)

抗旱应急处置

(万元)

消毒设备及消毒药品采购

(万元)

水厂的占地补偿

(万元)

合计

(万元)

1

县水务局

消毒设备及消毒药品采购





20



20

楠木渡镇两路水厂占地补偿







4.212

4.212

南龙乡中桥水厂占地补偿







5.74992

5.74992

农村饮水工程管水员补




95




95

2

云开街道办

工程维修养护

1

830

15





15

3

紫兴街道办

工程维修养护

2

490

1.9





1.9

4

永温镇

工程维修养护

1

6000

10





10

5

楠木渡镇

工程维修养护

2

330

5





5

6

冯三镇

工程维修养护

2

1780

10





10

7

宅吉乡

工程维修养护

1

2000

25





25

8

花梨镇

工程维修养护

1

1040

28.51





28.51

9

龙岗镇

工程维修养护

2

210

4.92808





4.92808

10

龙水乡

工程维修养护

1

7650

1.2





1.2

11

南江乡

工程维修养护

6

9000

16





16

12

高寨乡

工程维修养护

2

12000

24.5





24.5

全县合计


20

41330

142.03808





276


 解读:《2024年农村“治水”项目(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及公益性岗位补贴)县级预算补助资金的使用方案》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