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府办函〔2023〕1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 000014349/2023-297000 成文日期: 2023-02-01
文 号: 开府办函〔2023〕12号 发布时间: 2023-02-01 08:19
发布机构: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件有效性:

开府办函〔2023〕12号 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2-01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2023年2月1日


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显著提升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持续改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全面完成我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努力实现“保”的目标。一是优化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布局;二是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水源地环境管理更加规范;三是水源地支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二、工作范围

开阳县1个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14个农村千人以上和1个划定监管范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以及涉及水源地支流(清单见附表1、2)。新增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参照本方案要求执行。

三、工作任务

(一)开阳县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完成水源保护区划定。开展开阳县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再排查,重点排查水源地供水区域、供水类型、使用状态、服务人口、取水量、水质现状等基本情况,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划尽划”。水务部门及时向生态部门提供新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完成保护区警示隔离设施建设。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检查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和围栏围网,及时修复损坏设施;按照保护区最新矢量边界对设施建设位置进行核实,位置有误的及时进行调整;保护区内有道路穿越的,完成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水源地仅划定监管范围的,参照上述规范合理设置隔离警示设施。(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交通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完善水源地应急管理。全县建立完备的水源地应急管理体系。每2年组织开展1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演练;适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水源地风险源名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开阳县饮用水源支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1.加强水源地支流河道岸线保护。县水务局负责依法划定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开展测绘、设立界桩、界碑等,形成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编制县级监督管理的重点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批准,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县自然资源局将支流河道管理范围作为禁止建设区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2.实施水源地支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最大程度消减重要湖库外源污染,确保翁贡河、石龙过江和头道河等饮用水源支流水质达到目标要求(具体目标见附表2)。(牵头单位: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开阳县饮用水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

1.加强水源地全流域水质监测。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做好水源地支流水质监测,将监测工作纳入年度计划。二是县水务局依法依规开展出厂水水质监测。三是县卫健局依法依规开展末梢水水质检测。四是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每季度公开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配合做好县级饮用水源翁井水库水质情况公开。(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水务局、县卫健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加强水源地全流域环境监管。一是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加强水源地支流环境巡查、执法工作;二是县水务局明确全县水源地支流各级河长,将支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目标考核;三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打击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四是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打击保护区内私挖盗采、毁林开荒等不法行为;五是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落实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转运机制;六是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开展保护区内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3.加强水源地环境问题长效管理。各有关部门按照《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70号)中督导责任每年开展水源地问题“回头看”;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每年组织开展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国家、省反馈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责任单位: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本辖区内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要提高站位、一线调度、专题研究,围绕本方案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明确责任主体,切实提升水源地全流域水环境质量。有关部门要督促、协调和指导地方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二)强化资金保障。一是根据《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阳市生态环境领域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筑府办函〔2022〕4号)要求,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县级财政事权,由县财政局做好预算安排,确保工作顺利开展;二是各责任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中央、省、市相关项目资金用于水源地环境保护治理,减轻地方财政压力。

(三)强化统筹调度。水源地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工作,建立“月调度”工作机制。各牵头单位、乡(镇、街道)于每月30日前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巩固提升工作涉及工作推进情况报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联系人:杨婵辉;邮箱:350215160@qq.com;联系电话:87222691)。

(四)强化考核问责。县督办督查局要将该项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内容,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对相关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对拖延推诿、执行不力、未能按时完成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附件:1.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单

2.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支流水质“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目标一览表

3.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附件1 

                    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清单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

责任区县

批复文件

1

开阳县翁井水库

县级

开阳县

黔府函〔2018〕119号

2

开阳县金钟镇宝莲寺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息烽县

黔府函〔2020〕9号

3

开阳县高寨乡台子田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15〕68号

4

开阳县米坪乡米坪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20〕9号

5

开阳县城关镇白安河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万人千吨)

开阳县

黔府函〔2015〕68号

6

开阳县楠木渡镇元丰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万人千吨)

开阳县

黔府函〔2020〕9号

7

开阳县南江乡蚌壳塘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15〕68号

8

开阳县毛云乡云湾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20〕9号

9

开阳县禾丰乡核桃坪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修文县

黔府函〔2015〕68号

10

开阳县龙水乡老虎洞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20〕9号

11

开阳县龙岗镇十三寸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19〕146号

12

开阳县冯三镇白杨洞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15〕68号

13

开阳县宅吉乡响水洞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黔府函〔2018〕76号

14

开阳县南龙乡下街组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筑府函〔2020〕140号

15

开阳县双流镇大龙井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筑府函〔2020〕140号

16

开阳县南江乡下坝

农村千人以上

开阳县

划定监管范围


附件2 

                 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支流水质“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目标一览表

序号

水源地名称

水源地级别

支流名称

2021年

水质情况

2022年

水质目标

2023年

水质目标

2024年

水质目标

2025年

水质目标

水质监测责任单位

1

翁井水库

县级

翁贡河

Ⅳ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2

白安河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万人千吨)

石龙过江

Ⅱ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Ⅱ类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3

元丰水库

农村千人以上(万人千吨)

头道河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Ⅲ类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注:水源地支流水质监测具体要求如下:1.监测点位。一是严格按照《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在支流入湖(河)口布设采样点,河流现有水质断面可以代表入湖(河)口水质的,可以沿用现有断面;二是河流跨区(市、县、开发区)行政边界的,要在交界处设置监测断面,监测数据作为上游河段水质评价依据。2.监测项目。监测《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pH、溶解氧、化学需氧量(CODCr)、氨氮、总磷5项指标。3.监测频次。每季度监测1次,全年监测4次,每次1天;当出现超标后,监测频次更改为每月1次,直至连续三个月达标后恢复每季度1次。


附件3

                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责任分解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人

责任单位

完成时限

备注

一、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1

开展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再排查,重点排查水源地供水区域、供水类型、使用状态、服务人口、取水量、水质现状等基本情况,确保饮用水源保护区“应划尽划”。水务部门及时向生态部门提供新建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

县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李秋圆

黄家纯

各乡(镇、街道)

持续开展


2

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T433-2008)》检查水源保护区标志标牌和围栏围网,及时修复损坏设施;按照保护区最新矢量边界对设施建设位置进行核实,位置有误的及时进行调整;保护区内有道路穿越的,完成防撞护栏、事故导流槽和应急池等设施建设;水源地仅划定监管范围的,参照上述规范合理设置隔离警示设施。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黄家纯

县水务局

县交通局

各乡(镇、街道)

持续开展


3

建立完备的水源地应急管理体系。每2年组织开展1次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演练;适时修订水源地应急预案,完善应急物资储备,更新水源地风险源名录。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黄家纯

各乡(镇、街道)

持续开展


二、饮用水源支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4

1.水务部门依法划定支流河道管理范围,开展测绘、设立界桩、界碑等,形成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同时编制县级监督管理的重点河道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按程序报县政府审定批准,切实加强河道管理和保护工作。

2.自然资源部门将支流河道管理范围作为禁止建设区纳入全县国土空间规划。

县水务局

县自然资源局

李秋圆

陈  新

各乡(镇、街道)

2023年12月31日


5

因地制宜实施小流域水环境整治工程、河湖缓冲带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和河湖水域水生植被恢复工程,最大程度消减重要湖库外源污染,确保翁贡河、石龙过江和头道河等饮用水源支流水质达到目标要求

县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李秋圆

黄家纯

各乡(镇、街道)

持续开展


三、饮用水源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

6

1.做好水源地支流水质监测,将监测工作纳入年度计划。

2.依法依规开展出厂水水质监测。

3.依法依规开展末梢水质监测。

4.做好信息公开和报送。每季度公开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配合做好县级饮用水源翁井水库水质情况公开。

市生态环境局

开阳分局

黄家纯

县水务局

县卫健局

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7

1.加强水源地支流环境巡查、执法工作;

2.县水务局明确全县水源地支流各级河长,将支流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纳入河长制目标考核;

3.打击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行为;

4.组织打击保护区内私挖盗采、毁林开荒等不法行为;5.落实保护区内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收集转运机制;

6.开展保护区内分散式畜禽养殖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县水务局

市生态环境局开阳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李秋圆

黄家纯

王晓东

陈  新

王小江

毛榜勋

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8

1.按照《开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阳县2021年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开府办函〔2021〕70号)中督导责任每年开展水源地问题“回头看”;

2.每年组织开展中央第一轮环保督察以来国家、省反馈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

市生态环境局

开阳分局

黄家纯

县水务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县自然资源局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县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街道)

长期坚持


 政策解读: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动漫解读:《开阳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 “十四五”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动漫解读